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物业管理纠纷大化解专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精神,根据《深圳市物业管理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及《大鹏新区物业管理纠纷大化解专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为扎实推进辖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促使辖区物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小区综合治理水平显著增强,营造和谐社区。深入调研、全面摸清物业管理纠纷多发的原因和症结所在,创新方式方法,实现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控增减存目标。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出台,理顺政府、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组织的关系,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推进物业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物业行业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成立南澳办事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险峰
副组长:阴文辉
成 员:南澳城市建设管理办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城建办)负责人阴文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专项治理工作内容
(一)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内存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力的情况,配套设施功能运转不畅,绿化亮化不到位,环境卫生脏乱差,管理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交通不畅等问题;
(二)物业服务企业不明码标价和乱收费行为;
(三)停车场权属的纠纷;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及共用设施用途的行为,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等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
(五)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
(六)未按规定存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
(七)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新、旧物业交接规定的行为;
(八)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在选举和日常运作中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将辖区内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转交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以及其它违法违规的第三方机构介入行为;
(十)对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进行价格战等行业内恶性竞争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开展动员部署,组织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大排查、大化解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在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办事处开展检查与抽查工作,完成一次集中排查和矛盾建档工作,并建立每月滚动排查与化解矛盾的常态化机制。重点针对居民投诉较多、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新旧物业处于交割敏感期的物业,逐一建档,制定防范化解方案,定期***检查,做到边排查边化解。力争解决80%的风险点,对无法化解的重点个案、重点隐患,及时上报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缓解矛盾,降低风险。
(三)重点突破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确保问题得到逐一化解或切实落实稳控措施,并不间断地做好滚动排查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对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严重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业委会委员,处罚一批、通报一批。
(四)百日攻坚阶段(11月16日——12月26日)
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庆祝活动,全方位逐条落实各项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对前阶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一次“回头看”行动,确保物业管理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尚未化解的纠纷成立化解工作专班,确保每个重点个案、重点隐患得到基本化解。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物业管理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社会和谐,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纠纷专项工作,充分认识工作重要性,将专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选齐配强专职人员,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明确任务安排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要按照方案部署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研究制定辖区内专项治理方案,统筹协调,科学安排,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三)加大宣传动员
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强对物业管理纠纷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宣传,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及时对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力争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加强工作保障
要加强人员、经费、装备和技术等方面的保障,为本次专项活动提供充分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沟通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对接,遇到矛盾纠纷事件要及时上报,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凝聚合力,确保全区物业管理纠纷专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