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
(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
《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深府办规〔2019〕3号,以下简称《处置办法》),于3月26日经市政府六届一百六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5月9日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7期公布实施,有效期五年。为进一步掌握和规划土地监察相关的业务知识,2019年5月28日,规划土地监察局组织学习了《处置办法》。
《处置办法》全文一共二十条,重点学习了《处置办法》出台的目的、土地用途和容积率关系、生效法定图则变更土地用途有关问题、土地使用权期限计算、地价计收及审批程序等有关内容。
通过对相关内容的学习,有利于我局在今后工作中紧密结合最新的土地政策,更好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案,解决实际问题,对开展具体工作具有实际意义。在学习会议上大家认为应当进一步做好当前的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严格依法加强土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