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6年中考考生家长告知书
各位家长、各位考生:
我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各位家长、学生选考选报学校,特将有关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告知如下:
一、今年中考科目全市统一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合卷)、历史、体育等六科。文化课考试时间:6月25-26日(周六、日)。体育考试时间:5月5-20日。英语听说考试时间:5月21-22日(周六、日)。
二、中考报名时间安排:4月15-16日,学校验核考生有关材料,将考生名单录入中考报名系统。4月17-22日,考生及学校上网录入考生有关报考信息。如录入信息有误,须于4月22日前更正。
三、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方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考生须准备好有关报名材料:
(一)深圳户籍考生除提供本人户口簿外,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2014-2016年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4〕1号)规定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由于居住证条例、房屋租赁等管理规定有修订,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5〕14号)的有关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2016年我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条件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条件如下:
1.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居住证在中考报名规定时间内具有使用功能(对2014年9月1日前已办理《深圳市居住证》,且中考报名时已办理非深户居住登记的,也予以认定);
4.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至少其中一个险种累计缴费满3年,社保累计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5.随迁子女在(深府办函〔2014〕1号)发布当年(2014年)的9月1日前已具有我市初中学籍且截止至中考报名时一直在我市就读;
6.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四、考生在报名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向初中毕业学校(报名点)交验相关真实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有关部门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入学注册时,考生还须向录取学校再次交验户口簿原件(深圳户籍考生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如果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也要取消其学籍。
五、市教育局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学生成绩差为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名。如有违反者,请考生和家长及时向市、区教育部门举报。
六、2016年,我市将继续开展35所优质普通高中40%的招生名额(以下简称指标生)直接分配到初中(含民办)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改革,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初中学校的考生享有更为均等的入读优质普高的机会。《深圳市2016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已在“深圳招考网”(网址:www.51a.gov.cn)公布,请考生和家长上网查询、了解。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
2016年我市将继续开展公办普高、民办普高、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公办普高和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均由有关学校制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由招生学校公布。请有意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留意“深圳招考网”及相关学校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每位考生限报一所自主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须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全部结束,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也不得退档转录其他学校。公办普高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的中考,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的中考。
列入我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高可申请开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学校名单须经市招考办审核。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6年我市中考的考生。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划线录取后进行,各校将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自主招生人数,并向社会公布。
七、我市中考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在5月27日-6月2日。我办将于5月份编印《考生报考指导手册》和《高中学校招生简介》等资料,免费发放给中考考生,并在“深圳招考网”发布有关信息,请各位家长、同学注意查询、了解。
八、市教育局规定,凡未经市招考机构批准擅自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部门不予建立学籍,高中毕业时不予办理毕业证,不予以所就读学校的学生身份报名参加高考。
感谢各位同学、家长对我市中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考生及家长在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后在回执上签字。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咨询电话:福田区教育局:82918379; 罗湖区教育局:25666324;南山区教育局:2***86225;
盐田区教育局:25550400; 宝安区教育局: 27756357;龙岗区教育局:89551966;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23416252;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84622761;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23336218;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28333606;市招考办电话:82181999
中考报名网址:www.szzk.edu.cn(或220.231.152.18)
深圳招考网网址:www.51a.gov.cn
回 执
学校(或报名点) 班级:
《深圳市2016年中考考生家长告知书》已收悉,并已阅知。
考生(签名): 考生签名日期:2016年4月 日
考生家长(签名): 家长签名日期:2016年4月 日 |
注:此回执请考生及家长签名后,于4月18日前交回学校(或报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