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疾控事业发展宣传片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光明新区疾控事业发展宣传片制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SZGMCDC201711
三、项目预算:<20万元人民币。
四、参加公开投标的公司,须带齐公司有关证明文件,并须编制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参加投标单位的法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投标单位的代表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宣传片制作方案(加盖公章);
5.报价单(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应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字样,正本副本须一致。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如有任何更改应由原签署人签字。
五、投标单位资质及活动开展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人机构的专业影视公司,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资料。
2投标人需有大型企业或政府职能部门影视服务经验,提供作品提供视频拍摄相关合同等证明资料。
3投标人需提供拍摄方案(含脚本)。
4.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六、其他事项
1.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0--16日。
2.本项目仅在公告期内接受投标报名,请投标单位于2017年11月16日17时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参照第四项1-2条)递交至光明新区疾控中心办公室(公明办事处风景路疾控中心大楼406室)。未报名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0日14:30。
4.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风景路疾控中心大楼404室。
5.未尽事宜,请直接联系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负责人胡先生,联系电话:81733075。
***:光明新区疾控事业发展宣传片制作项目投标评分表.docx
深圳市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