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0年度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光明区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原则与办法: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业主主导、政府鼓励”的原则组织实施,采用“业主分摊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的筹资办法。
三、适用范围:光明区已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的老旧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申请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
(一)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
(二)制造厂家已经退出市场或同型号设备已停止生产的;
(三)使用年限10年以上且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落后,能耗高、噪音大的;或驱动主机和其他主要配套件技术落后、磨损老化严重的。
四、补助标准:
(一)旧梯更新:给予更新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旧梯改造:给予改造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重大修理:给予重大修理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上述费用包括设备拆除费、购置费、安装费。
五、申请材料:
(一)2020年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承诺书;
(四)资金承诺书;
(五)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老旧电梯使用单位信用报告(深圳信用网注册);
(相关材料地址:http://www.sise.org.cn-客服中心-表格-委托业务类表格)。
六、受理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仅限工作日受理)。
七、受理申报地址:光明区碧眼路4号市场监管大楼507。
八、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88211044。
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