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关于税源管理科职能及办公地点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对税源管理科职能及办公地址公告如下:
一、国际税收管理科
科室职能:负责光明区非居民税收管理,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及房地产企业税费管理。
办公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10号3楼。
二、税源管理一科
科室职能:负责光明区范围内出口退免税业务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法政路34号2楼。
三、税源管理二科
科室职能:负责光明、凤凰、玉塘街道范围内税费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法政路34号2楼。
四、税源管理三科
科室职能:负责马田、公明、新湖街道范围内税费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法政路34号2楼。
五、税源管理四科
科室职能:负责光明区除国际税收管理科、税源管理一科以外的纳税人税费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10号3楼。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