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原民办和原代课教师在坪山新区任教年限情况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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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深教函[2016]728号)精神,现对以下在坪山新区下属学校任教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任教情况(第二批)予以公示(名单见***)。
公示时间为12月8日-12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任教经历存在的问题(地址:坪山新区深汕路坪山段333号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425室文体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4622637,邮政编码:518118,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坪山新区原民办和原代课教师在坪山新区任教年限情况公示(二).xlsx
坪山新区文体教育教育局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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