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申请500KV坪山输变电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项目用地位于坪山区江岭社区曲岭路,用地面积为2972.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79平方米,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详见附图)。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3号)及《深圳市坪山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暂行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0年4月4日至2020年4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兰竹西路16号,电话:0755-89932766,邮编:518118)。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同时在深圳商报发布。
特此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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