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坪山新区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的公告
坪山新区各用人单位、广大劳动者:
为有效排查和消除新区因欠薪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重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研究决定,新区从2015年10月下旬至2015年12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专项检查的对象是新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是制造业、建筑业、各类服务业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尤其是近年来发生过欠薪、劳资纠纷或群体性事件的用人单位。
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情况等。
二、专项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大检查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10月下旬为第一阶段,为宣传及自查排查相结合阶段,主要对用人单位欠薪隐患及劳资纠纷隐患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企业搬迁或转型引发的纠纷隐患,并要求用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同时,重点加大对涉及工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11月1日至12月10日为第二阶段,将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检查。采取举报专查和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对被社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严查到位,对违法用人单位坚决立案查处;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欠薪问题或群体性事件、自查过程中没有按规定整改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12月11日至12月20日为第三阶段,主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督促整改、依法处理。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三、共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请积极举报
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是法律法规赋予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刑法规定,拒不支付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老板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7年。对于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新区将予以重拳打击,2015年至今,新区已立案7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
新区各用人单位请认真对照公告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避免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犯,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及广大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行为积极进行举报,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及两办事处举报电话如下: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举报电话:0755-84622204;坪山办事处举报电话:0755-28826283;坑梓办事处举报电话:0755-84134984。
特此公告。
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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