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2月27日下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潮阳区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的议案,以及区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文玲, 副主任李育荣、郑少燕、刘伯仕、张明武、吴贻贵、吴瑶钦和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马文玲主持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徐映雄,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张国春,区法院院长郑伟松,区检察院、政府办、法制局、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区人大机关各室负责人,各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潮阳区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的议案,听取区规划局和规划院的规划编制说明和内容介绍,认为该总体规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布局合理、切合区情实际。会议原则通过该总体规划。要求区政府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严格按照总体规划依法实施城乡建设,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区政府及承办单位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要求,加紧落实办理有关议案建议,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
会上,副区长张国春代表区政府作表态发言。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及大会有关事项,同时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命事项,新任命人员依照规定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