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财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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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日前,按照市委组织部转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国资委党委转发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深组通〔2017〕76号),坪山区财政局和区委组织部联合发文,及时向全区区属国有企业下发了《转发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明确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有关内容,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国企“三重一大”事项中的监督决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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