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关于新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0312
关于新社保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敬告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社保年度(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的参保缴费时间将于今年6月1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该项参保缴费业务,请抓紧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现就有关事项敬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的中学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大中专及技工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已满18周岁的无业居民和征地后转为城镇居民的被征地农民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须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缴费标准: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每人每年48元;其他参保人每人每年120元。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及低收入家庭中年满60周岁老年人,其应缴的居民医保费由财政和城乡医疗救助金给予全额资助。
三、待遇享受: 2010年6月10日前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自2010年7月1日起按政策规定享受新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其他事项:
1. 新年度继续参保的城镇居民须在5月25日前在本户参保人的银行个人结算帐户中存入足额金额,以备银行代扣医保费。
2. 涉及参保信息变更的参保人和因升学(到市外读书)、参军等原因不再参加新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须在5月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信息变更或停保减员手续。
3. 原在家庭户中参保的现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的在校学生,须在5月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在校学生”认定手续。
咨询电话:
金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8630341
龙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8160130
濠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7378902
澄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5855213
潮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3812709
潮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7905625
南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6816312
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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