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关于龙华区龙华街道油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288号)、《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以及《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深龙华府规〔2017〕2号)的规定,现对油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更新单元概况
该更新单元位于龙华街道梅龙路与工业路交汇处东北角。更新单元用地面积81141.7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79655.4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9474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50440平方米,其中:住宅13626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954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02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2180平方米〔含12班幼儿园3500平方米(占地36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27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1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00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地下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
更新单元范围内提供不小于2700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配建不少于2000个停车位(含公共停车位300个)。
二、现场公示
1.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行政服务中心3栋
2.民治街道办
地址:龙华区民治街道办办公楼一楼大厅
3.更新单元现场
地址:龙华街道梅龙路与工业路交汇处东北角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四、网上公示网址
龙华区政府在线:http://szlhq.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28日。
六、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A座703
电话:0755-23332549 贾工 传真:0755-23336519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