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城区第六至第十批收购房源修缮改造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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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40024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中心城区第六至第十批收购房源修缮改造项目施工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19】19号、汕市发改投【2020】127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019-440500-50-01-077274 |
招标人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
设计单位 | 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4-87123068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 |
建设规模 | 对181套收购房源修缮改造为公租房246套,总建筑面积约14390.9平方米,主要涉及砖墙及混凝土构造柱工程、楼地面贴瓷砖工程、墙面乳胶漆工程、天棚面乳胶漆工程、电气工程、供水工程等,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 本项目总投资12945826.41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1076255.2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87952.50元,暂估费2136618.3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53103.26元,预备费61***67.92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充资金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规模,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并经汕头市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和汕头市财政局委托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内容。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板块操作手册v2.0(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对应项目的“公告详情”。 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交易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纸质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年3月14日 |
日 程 安 排 表 |
提疑截止 | 2022年3月23日 17:00 |
答疑公告 | 2022年3月28日 17: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22年4月12日 8:30 -- 10:00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4月12日 10:00 |
开标时间 | 2022年4月12日 10:00 |
备 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汕头市中心城区第六至第十批收购房源修缮改造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于2022年3月14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汕头市中心城区第六至第十批收购房源修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的有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商务部分的企业诚信内容由“诚信得分以投标人开标当天在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布的建筑工程专业类别诚信总排名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第一名至第十五名得6分,第十六名至第三十名得3分,第三十名以后的得1分。 备注:须提供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施工企业建筑工程专业排名截图,实际排名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公示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修改为“诚信得分以投标人开标当天在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布的建筑装修装饰类别诚信总排名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第一名至第十五名得6分,第十六名至第三十名得3分,第三十名以后的得1分。 备注:须提供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施工企业建筑装修装饰排名截图,实际排名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公示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
2、招投标日程安排由“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4月12日 8:30 -- 10:00;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12日 10:00;开标时间:2022年4月12日 10:00”变更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4月15日 8:30 -- 10:00;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 10:00;开标时间:2022年4月15日 10:00”。
特此公告
招标人: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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