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签署汕台贸易迎来新契机
记者近日从汕头海关获悉,《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已于9月12日生效并将于明年1月正式实施。随着两岸贸易税收优惠政策的逐步开启,汕头对外贸易将迎来一个大发展的机遇。
据了解,ECFA生效后,大陆进口台湾产商品有539项商品可以享受降税优惠,将有利于引进台湾的先进设备和优势商品;大陆出口到台湾的产品有267项可以享受降税优惠,有利于提高大陆产品在台湾的价格竞争力。大陆降税的539项商品涉及2009年大陆与台湾贸易额为138亿美元,占大陆与台湾贸易总额的16%;台湾降税的267项商品涉及2009年台湾与大陆贸易额为28.5亿美元,占大陆与台湾贸易总额的10.5%。大陆降税的539项商品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轻工产品、纺织品、冶金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仪器仪表、医疗器械等10类商品;台湾降税的267项商品包括:石化产品、纺织品、机械产品等。降税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分两年降为0。
海关分析人士指出,ECFA的降税主要对一般贸易等应税商品起作用,加工贸易由于属于保税货物,降税对其不起作用。以2010年1-8月汕头与台湾贸易情况为例,汕头进口台湾产品3.76亿美元,其中一般贸易应税的有2799.48万美元,可以享受降税优惠的有118项,占21.89%,即汕头进口台湾应税商品中有二成多一点在降税商品范围内,海关税款4423.84万元。ECFA生效后,相同的贸易额企业可从降税中得到近1千万的海关税收优惠。虽然目前汕头关区出口到台湾的商品未能享受到降税项目,但随着ECFA的推动,汕头企业将可以扩大与台湾企业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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