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327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晓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社会组织监管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结合龙华区实际,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关心,您对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全面而深刻,提出的宝贵意见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对进一步提升我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龙华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主体之一。十八大以来,在建构小政府、大社会社会管理格局的进程中,龙华区积极推进宽进、严管、强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新模式,大力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有效提升社会组织发展的质量和水平,通过推出公益创投、初创支持等品牌项目,建设年度报告、异常名录、等级评估等管理机制,开创了龙华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良好局面,社会组织总量从2012年的244家增长到目前的777家,3A级以上社会组织达到57家,实现了社会组织质和量的双提升。
在充分肯定我区社会组织发展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随着数量的不断增长,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和力量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松散、资金来源渠道窄、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还是较为突出,有待进一步解决。
二、相关工作情况及下一步举措
(一)设立区级社会组织监管机构。今年是龙华成立行政区的开局之年,在编制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从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要切实满足社会组织执法工作的角度出发,在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设置社会组织管理科,核定2名行政编制,专职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孵化培育、监督执法等工作,初步解决我区长期缺少专门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人员的问题。
由于设置副处级行政单位属市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下一步我区将根据市有关部门关于区级社会组织监管机构设置的工作要求,考虑进一步完善龙华区社会组织监管机构设置,适当在加强社会组织执法力量方面予以倾斜。
(二)积极建设社会组织监管部门联动机制。龙华区已建立针对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特殊领域的联合监管机制,由相关职能单位牵头,民政、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联合监管格局,一旦发现隐患,及时予以处理。
下一步,我区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服务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落实行政部门主体监管责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区社会组织服务监管的突出问题,逐步将其建设成为各部门信息互通、紧密联系、工作互补的议事协调机构。
(三)探索建立兄弟区沟通协调机制。目前社会组织业务领域门类齐全,覆盖面广,对比而言,相关法规规章已显滞后。面对多元化、创新化的社会组织发展态势,登记管理工作任务繁重、难度较大。我区也将积极探索建立各兄弟区之间的工作联络和沟通渠道,通过建立微信群、QQ工作群等通讯工具,共同探讨社会组织管理和改革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会诊监管中发现的普遍性疑难杂症,推动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共同发展。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也希望您继续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 各方的监督和建议都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帮助,便于我们发现问题、创新举措、解决问题,提高服务和业务水平。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