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威机电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海威机电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4年06月28日至2014年06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608;
邮编:51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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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深圳市海威机电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海威机电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社区象角塘村沿河路1-1号A号厂房1楼东及2楼西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银台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按申报从事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加工,主要工艺为切割、机加工、打磨、超声波清洗、组装、检验、包装,经营面积为30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产废水(W2):项目超声波清洗工序会产生清洗废水,废水产生量为20吨/年。此类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 生活污水(W1):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25t/d,合计675t/a。项目位于坂雪岗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内,排入污水收集管道进入坂雪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因此,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受纳水体观澜河的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金属粉尘(G1):项目打磨工序会产生金属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已在打磨工位安装有废气收集装置,将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吸附水池吸附(吸附水池的吸附率可达90%以上)处理后,要求项目加设排气管道,将收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集气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油雾(G2):项目CNC加工过程中,切削油受热会产生油雾,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设置有两台油雾处理器(处理效率可达到99%以上),安置在CNC机床上方,处理后再经排气管道引至楼顶,高空达标排放。项目废气经采取措施处理后,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排放标准。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CNC、冲床、钻床、打磨机、切割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N1)及空压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N2),噪声值约为75~85dB(A)。项目所在厂房墙体为混合结构,墙壁对噪声的衰减值大约为20dB(A),在采取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后,并且在厂房墙体、门窗隔声和距离衰减等综合作用下,项目生产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在厂界外1 米处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统一收集后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 |
| 项目选址不位于深圳市规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且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则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此建设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项目环境信息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