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环保局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公示
我局拟批准《深圳市龙岗区同兴五金塑胶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现将该项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我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该项目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询了项目拟建项目附近居民的意见,报告书已通过了专家的评审。
一、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09年9月25日至30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28948296
三、电子邮箱:lg-luow@sohu.com
四、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局
邮 编:518172
五、联系人:何海霞
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建设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同兴五金塑胶厂 |
建设地址 | 坪地街道高桥工业安置区 |
项目基本情况 | 同兴五金塑胶厂从事头饰产品和家庭用品(包括五金类、塑胶类和布类)的生产,其生产工艺主要有五金、塑胶加工、对五金部件的电镀处理,喷漆处理,对布类产品的染色。其镀种包括镀镍、铜、金、银、铜锌合金等,生产过程排放生产废水量不准超过200吨/天,排放废水执行DB44/26-2001中一级级标准,由于厂址邻近大运会比赛场馆,土地和厂房被政府征用,该厂迁到高桥工业安置区。项目迁建后,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保持不变,并按清洁生产要求,废水处理部分废水回用,废水末端回用率为30%,每天生产废水排放量140吨/天。 |
执行的排放标准 | 1、工业废水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的废水标准值 2、生活污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 3、电镀废气《《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要求后排放。其他大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4、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3类标准。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环价结论 | 深圳市龙岗区同兴五金塑胶厂从事头饰产品和家庭用品(包括五金类、塑胶类和布类)的生产,其生产工艺主要有五金、塑胶加工、对五金部件的电镀处理,喷漆处理,对布类产品的染色。其镀种包括镀镍、铜、金、银、铜锌合金等。 该厂现位于龙城黄阁坑村同兴工业区,由于厂址邻近大运会比赛场馆,土地和厂房被政府征用,同兴五金塑胶厂被迁到高桥工业安置区。项目迁建后,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保持不变。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研究大运场馆建设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文件要求,本项目环评工作由市环保局委托龙岗区环保局办理。 根据本报告书的预测分析,本项目建设选址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和产业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建设方若能切实实施本报告所提出的清洁生产以及各项环保措施与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则其运营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该项目的选址和运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