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大工业区分局规划展厅及附属用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已列入龙岗区200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计划总投资68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工程内容包括规划展厅及附属用房土建、安装、装饰、绿化与围墙改造等部分。工程于2003年7月开工,2004年1月12日竣工,工程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验收,评定质量等级为合格。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大工业区分局,项目送审单位为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院第三设计院,监理单位为深圳市中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为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土建施工)和深圳市华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装饰施工)。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送审造价为5 555 288.54元,审定造价为5 400 454.93元,核减154 833.61元,核减率2.79%。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已支付工程款5 158 662.59元,对比审定造价5 400 454.93元,尚有241 792.34元工程款应付未付。
四、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54 833.61元。多计造价的主要原因是多计工程量、部分项目单价偏高、监理费计费基数偏高等。
(二)多付工程款46 557.81元。多付深圳市中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46 557.81元。
五、审计意见、建议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154 833.61元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应予以调减,以审定造价5 400 454.93元进行结算。
(二)对多付工程款46 557.81元的问题。根据《建设工程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对多付款项应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