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街道塘径支流2010年清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布吉街道,属2010年区小农水资金补助计划项目,主要作业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挡土墙加固、排水管敷设等。根据深龙水通〔2010〕152号文,下达该工程计划资金1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0年区小农水资金。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布吉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采用抽签方式定标,固定单价合同,中标价为859 072.58元。工程于2011年2月23日开工,2011年4月10日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深圳市建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布吉街道办审核,工程送审价为1 042 326.53元。经审计,审定工程造价为1 017 810.25元,核减24 516.28元,核减率为2.3%(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布吉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拨入本项目资金51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24 516.28元。其主要原因是:1.多计挖淤泥工程量,核减23 802.28元;2.工程设计费按合同约定以审定结算为基数计算,相应核减714元。
六、审计意见及建议
关于多计工程造价24 516.28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款24 516.28元应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1 017 810.25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