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坪地街道龙腾路建设工程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第十条、《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48号)第十五条规定,现将《龙岗区坪地街道龙腾路建设工程项目征收补偿方案》(见***)进行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从2015年4月10日起至5月9日止。征求意见期限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书面方式递交至
(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土地整备中心,地址:坪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对面,联系人及电话:赖伟波84063359;
(二)深圳市龙岗区土地整备中心,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平西路16号605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谢婷89559926、邱韬为89559960。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lgtdzbzx@126.com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异议理由,并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证明及房屋权属资料,及告知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龙岗区坪地街道龙腾路建设工程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