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检查通报
为贯彻落实珠海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珠司〔2019〕70号),严格按照珠海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印发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驻在式补短板”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19年4月11日至19日,斗门区司法局组织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开展“驻在式补短板”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现将此次检查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督导内容:围绕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情况、规范管理情况、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办公场所配备情况、案件卷宗情况以及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详细检查;再次传达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文件精神,发动辖区内律师事务所人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律师事务所承接涉黑涉恶案件必须第一时间向珠海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和斗门区司法局报备案件情况。
二、检查情况
1.现场查看了办公场所及档案室等设置情况;2.了解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情况,详细了解党员律师的组织关系接转情况;3.现场查阅律师事务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和执行情况;4.现场随机抽取3本结案卷宗档案,查阅每一个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审批流程、委托合同、***复印件等;5.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了解情况;6.反馈检查结果,提出具体整改要求;7.检查结果记入《斗门区司法局“驻在式补短板”随机抽查记录表》,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办公场所问题。个别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督电话没有公示。
2.个别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律师事务所没有建立年度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重大疑难和群体性案件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
3.档案管理问题。个别律师事务所归档工作不够及时、规范。
四、整改要求
1.办公场所的整改。在办公场所显眼处公示执业监督电话。
2.健全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协会的行业指引,健全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3.规范档案管理。加快完成案件归档工作,确保档案整理及时、规范。
以上整改要求在二个月内完成,斗门区司法局将不定期进行复查落实情况。
斗门区司法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