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残值评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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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彩超、心电图机等共计1***台/件,设备原值655.2475万元,详见***1)待报废毁形处理,欢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到我院进行评估回收残值,并提供残值报价。公告期: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9日17:00止。联系人:何***,咨询电话:28933062。
***1:报废设备清单一览表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18年11月6日
相关***:
***1医疗设备报废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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