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大光勘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范围内无产权登记记录的土地房屋权利人认定核查情况公示的公告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关于开展城市更新拆除范围内无产权登记记录的土地房屋权利人认定核查工作的通知》(深龙城更函【2013】157号)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拟定的《深圳市龙岗区大光勘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范围内无产权登记记录的土地房屋权利人认定核查情况》进行报纸、网上和现场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9月5日止。
二、公示地点
1.深圳侨报;
2.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第二办公楼;
3.项目现场;
4.龙岗区政府在线(www.lg.gov.cn)。
三、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市坂田街道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大道4013号
联系人:肖莉、李文宾
联系电话:0755-36983082、36983081;传真:0755-89586876
四、特别说明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办提出书面意见(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相关***
1.土地房屋权利人认定核查情况总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2013年8月30日
***:土地房屋权利人认定核查情况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