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龙岗区老年人优待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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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粤府令198号),体现区委区政府和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怀,确保老年人优待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龙岗区老年人优待实施办法》,并在5月底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公众可通过电邮、传真等方式反馈意见与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szlgllb@126.com
电话:28985098 传真: 28939943
征询意见时间:2014年7月4日7月9日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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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岗区老年人优待实施办法
***2: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
***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老年人享受敬老优惠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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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23:54: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