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山区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认真贯彻***、***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为指引,紧紧围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南山区将于6月开展2016年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贯彻落实我区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月”活动,请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及各政府部门,积极组织、协调并落实以下有关工作:
一、请各物业服务企业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在各管辖区域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咨询、宣传等活动。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结合项目特点对业主、居民进行安全宣讲工作。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项目(管理处)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积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并上报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管理员、保安员、清洁员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培训,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
三、请各物业服务企业结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管辖区域实际情况,通过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完善各项目的预案体系。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识灾、辨灾、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共救能力。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于6月24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照片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我局,邮箱:WYK@szns.gov.cn,联系人:颜皓,联系电话:26669299。
特此通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