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消委会通报5宗涉疫情消费投诉举报典型案例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消费者退房退订、购买到假冒伪劣防护产品等与疫情相关的投诉举报随之而来,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斗门区消委会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安排专人第一时间受理、分派、处置各类投诉举报,积极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坚决维护涉疫情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向社会公布5宗典型消费投诉举报案例,希望经营者引以为戒,守法经营,共同战“疫”!
案例一网民微博投诉井岸镇某民宿不退款案
【案情简介】1月26日,新浪微博网民发帖称,在某平台定了珠海市斗门区某小区的民宿,帮武汉朋友定,因为疫情加重,不能入住,跟房东商量退款,房东百般拒绝,甚至拉黑了他,平台也不能帮助退款。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此种“发国难财”的恶劣商业行径。
【处理结果】斗门区消委会通过多种渠道,与涉诉平台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协议:由平台优先解决消费者诉求,全款退还网民房款,其中平台负责房款的90%,房东负责房款的10%。鉴于房东处理投诉的消极态度,平台将其作下线处理。
案例二消费者投诉井岸镇某知名酒楼订年夜饭不退费案
【案情简介】市民于1月16日在斗门区井岸镇某知名酒楼预定1月24日晚上一桌饭(已缴纳300元订金),现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费,商家不同意。故来电投诉,要求商家退费。
【处理结果】接诉后,斗门区市场监管局立刻联系被投诉商家,向其宣传斗门区防控指挥部第1号通告有关禁止举办各类群体性活动的要求,倡议取消各种群体性聚餐、家庭聚会,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经调解,该酒楼表示同意,全款退还年夜饭定金300元。
案例三市民举报白藤街道某药房哄抬口罩价格案
【案情简介】市民来电反映:于2020年1月28日到斗门区白藤街道某药房购买口罩,该药房的一次性白色口罩(KN90)售价20元一个。市民表示该口罩平时只需1、2元,市民认为商家在肺炎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请部门尽快查处。
【处理结果】经核查,该药房销售的一次性防护口罩在2020年1月5日与1月6日的进货价为每个1.55元,销售价为每个5元,2020年1月21日的进货价为每个1.6元,销售价为每个15元。该药房的行为涉嫌哄抬物价,斗门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四旅客投诉某度假酒店退款时间长案
【案情简介】某旅客订了1月28日到29日的某温泉度假村的7人套间,鉴于目前武汉疫情严峻,准备提前结束行程,不去度假村泡温泉,度假村回复要年底才能退款(全款3132元),后经过协商最早也要到二月底退款。
【处理结果】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度假村同意立即退还旅客全部款项3132元。
案例五 市民投诉井岸镇某餐饮店在疫情期间提供堂食案
【案情简介】市民投诉:其2020年2月4日发现斗门区井岸镇某餐饮店,仍然继续营业安排堂食,现疫情严重,并且部门已下发通知,但该店铺并没有执行,请部门尽快处理。
【处理结果】经核查,市民反映的某餐饮店正在营业,但现场未发现有堂食,经营者表示只做外卖,不堂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其重申: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提供现场聚餐(堂食、桌餐),应采取外卖或打包外带的方式提供餐饮服务,避免出现聚集性疫情”以及“禁止餐饮服务单位为年例、美食节、农村集体聚餐等聚集性餐饮活动提供服务;禁止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外出承接上述聚餐服务”等规定。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阶段,为凝聚你我力量、共渡抗疫难关,斗门区消委会向广大消费者呼吁:科学防疫,理性购物,依法维权,主动监督,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贡献一份力量。当您的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45、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