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花钱请心理专家社矫人员品心灵鸡汤斗门区司法局以政府购买形式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
9月2日下午,斗门区司法局在局机关六楼大会议室举办了社区矫正购买心理矫治服务签约仪式,正式与珠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签订合作协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珠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提供全方位的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服务,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率先试水政府购买心理矫治服务,助推社区矫正工作。市司法局局长李秉勇,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社管部部长李育波,区司法局局长蔡基生,珠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林俊雄出席了签约仪式。区司法局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基层司法所干警以及社矫工作人员等近40人参加了签约会。会议由区司法局局长蔡基生同志主持。
蔡基生同志首先简要介绍了社区矫正购买心理矫治服务的基本情况。他指出,心理矫治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种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管理理念的新型的、独特的矫正方法。为进一步拓宽社区矫正工作领域,充分利用心理矫治这种专业性矫正手段,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效果,区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高起点、高标准、全方位铺开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社管部部长李育波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此次签约仪式体现了斗门区社会治理的进步,是斗门区在探索推进“小政府、大社会”过程中的一个尝试,希望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斗门区的社会治理中来。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合作,务求实效;二是要规范运作,开拓创新;三是要树立样板,形成经验。
市司法局局长李秉勇同志充分肯定了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购买心理矫治服务这一创新举措。他指出,斗门区司法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组织承接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为社矫专干提供业务培训,全年不间断的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这既是对社区矫正管理内容和形式的创新,也是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的破题之作,既创新了社会管理,也是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他强调,希望区司法局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严格项目执行评估,及时总结、分析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把这一创新举措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促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也争取将这一经验在全市推广。
签约仪式上,区司法局副局长武涛同志代表斗门区司法局与珠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签订了社区矫正购买心理矫治服务合同。根据合同,司法局将与珠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开展合作,全面统筹,整体规划,构建斗门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服务体系。珠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将派出专家学者,负责为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提供心理专业技能培训;每月分别到全区6个基层司法所为社区服刑人员举办各一场心理知识讲座、开展团体心理咨询;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治疗,协助司法所制定科学的社区矫正方案;对在册未成年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矫治;进驻斗门区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并开通社区矫正心理咨询热线等,努力创造具有斗门特色的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品牌。
(图为签约仪式现场)
(图为李育波同志在会上发言)
(图为区司法局与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