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威管桩(珠海)有限公司超大型PHC管桩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双威管桩(珠海)有限公司超大型PHC管桩生产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双威管桩(珠海)有限公司超大型PHC管桩生产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和调查工作,关于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到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8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756-5523402
三、电子信箱:dmhbj@126.com
四、通讯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06号(邮政编码519100)
五、联系人:许工
***:关于双威管桩(珠海)有限公司超大型PHC管桩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2015年4月1日
***:
关于双威管桩(珠海)有限公司超大型PHC管桩生产项目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双威管桩(珠海)有限公司超大型PHC管桩生产项目
2、建设内容:双威管桩(珠海)有限公司超大型PHC管桩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04年12月2日通过珠海市环保局的审批(珠环建表[2004]132号)和2014年10月30日通过珠海市斗门区环保局的审批(斗环建表[2014]045号),根据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该项目使用工业厂房面积13792.04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加工和销售自产的预应力混凝土(PHC)管桩,年产管桩12万米,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标准;锅炉燃烧废气须集中收集,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燃烧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油锅炉排放限值标准;本次验收内容不包括员工食堂;项目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在厂区内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标准;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3、建设单位:双威管桩(珠海)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港工业园
5、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珠环建表[2004]132号、斗环建表[2014]045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市斗门区环保局验收组于2015年2月11日对双威管桩(珠海)有限公司超大型PHC管桩生产项目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要求,基本形成了防治污染的能力。
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