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10月2017年9月水库地表水监测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2017年9月
水库地表水监测项目
招标采购文件
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六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
第四章: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章 招 标 邀 请 函
单位:
根据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饮用水源地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及市、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局现需对龙井水库、缯坑水库、西坑水库、南山水库四个水库水质监测进行技术服务采购,具体要求如下,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
1. 项目名称及数量: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10月-2017年9月水库地表水监测采购项目 1 项。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欢迎查阅招标文件和来电了解进一步的信息。
2.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服务期:2016.10.01-2017.09.30,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章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⑵投标人须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须满足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章节的要求;
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0日9:30~10:00(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提交相应投标资料与报价单,其中报价单密封分开提交。(具体资料清单及要求详见投标资料表章节)
6.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06号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二楼会议室。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8. 评标方式: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者,按最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即低于并最接近平均报价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单位),其中若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则先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再按照最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届时请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若最终参与报价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则作废标处理。
9.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蒙杰:0756-5523402,134****6999
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28日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资料要求,是对招标邀请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内 容 及 说 明 |
1 | 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
合同名称: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10月-2017年9月水库地表水监测项目合同 | |
2 | 招标人名称: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须满足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章节的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4 | 投标报价:包括相关人力成本、设备成本、交通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费及其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
5 | 投标货币及付款方式:投标人以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按季度分四期结算。 |
6 | 资料清单及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通过计量认证(CMA),提供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及检测能力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环境情况、采样人员及设施情况、各项目的分析方法、所用仪器设备的检定情况及分析人员情况; (5)项目投标报价(单独密封提交);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7 |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
8 | 招标邀请的标题: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10月-2017年9月水库地表水监测项目 |
9 | 投标书递交至: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06号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二楼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月10日9:3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期:2016年10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 |
10 | 开标日期:2015年10月10日10:10(北京时间) 地 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06号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二楼 |
11 | 评标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委成员由招标人委派的5人组成。评标过程分投标人资格审核及报价公报两个环节。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者,按最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即低于并最接近平均报价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单位)其中若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则先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再按照最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届时请各投标人代表出席公开见证。 |
12 |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报价文件未密封的或者未盖公章的; 3、投标文件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5、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 6、未提供有效投标文件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8、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的预算总价的; 9、不符合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章节要求的;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3)不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
项目概括:每月按要求完成珠海市斗门区龙井水库、缯坑水库、西坑水库、南山水库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水质监测,出具检测报告,按时提交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样品分析流程、现场采样照片、质量控制数据等质量保证数据。
1、监测频次:监测频次为每月监测一次,监测采样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如有节假日等特殊情况调整采样日期,需经招标人同意。),共12个月(具体检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见下表)。
检测项目及方法表 | ||
序号 | 项目 | 方法名称 |
1 | 水温 |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所描述分析方法执行。 |
2 | pH值 | |
3 | 溶解氧 | |
4 | CODmn | |
5 | 化学需氧量CODcr | |
6 |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 |
7 | 氨氮 | |
8 | 总磷(以P计) | |
9 | 总氮 | |
10 | 铜 | |
11 | 锌 | |
12 | 氟化物 | |
13 | 硒 | |
14 | 砷 | |
15 | 汞 | |
16 | 镉 | |
17 | 铬(六价) | |
18 | 铅 | |
19 | 氰化物 | |
20 | 挥发酚 | |
21 | 石油类 | |
22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23 | 硫化物 |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所描述分析方法执行。 |
24 | 粪大肠菌群 | |
25 | 硫酸盐 | |
26 | 氯化物 | |
27 | 硝酸盐氮 | |
28 | 铁 | |
29 | 锰 | |
30 | 透明度 |
2、监测采样点位及样品采集方式: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分别在珠海市斗门区龙井水库、缯坑水库、西坑水库、南山水库的出水口附近布设1个监测采样点并按规范采集有代表性样品(具体点位参照2015-2016年度监测点位实施)。
3、投标人技术能力要求:投标人检测能力须符合检测项目及方法表要求(以计量认证检测能力附表为准),同时具备能完成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及检测场所,监测过程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均通过计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4、中标方实施现场监测前须编制详细的水质监测方案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执行。
5、工作成果提交:现场采样后10个工作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格式及内容与招标人协商一致,每月20日前向招标人提交监测报告原件3份、对应原始记录复印件1份、当月现场采样照片及质量控制数据等。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述及的“日”和“天”均指“日历日”。
第四章 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 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甲方负责人: 甲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乙方:
联系地址:
甲方负责人: 甲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第一章 前言
甲方委托乙方就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10月-2017年9月水库地表水监测项目进行技术服务,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服务项目内容、费用和成果提交
第一条 服务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10月-2017年9月水库地表水监测。
第二条 服务项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
1、对斗门区龙井水库、缯坑水库、西坑水库、南山水库4个水库地表水进行月度检测。项目为每月监测一次,共12个月。监测取样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如有节假日等特殊情况调整采样日期,需经甲方同意。)
2、对4个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现场采样、水质监测,出具检测报告,按时提交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样品分析流程记录、现场采样照片、质量控制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
第三条服务期:2016.10.01-2017.09.30
第四条检测项目及方法:
检测项目及方法 | ||
序号 | 项目 | 方法名称 |
1 | 水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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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H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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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溶解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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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ODm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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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化学需氧量CODc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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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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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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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总磷(以P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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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总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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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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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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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氟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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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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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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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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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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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铬(六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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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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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氰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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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挥发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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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石油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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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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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硫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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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粪大肠菌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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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硫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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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氯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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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硝酸盐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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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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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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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透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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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工作成果提交方法:乙方书面提交监测报告,可用邮寄或直接送到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电子版可用网上传输。
乙方现场采样后10个工作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格式及内容满足甲方要求,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监测报告原件3份、对应原始记录复印件1份、当月现场采样照片及质量控制数据。
第六条本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 整(元):包括相关人力成本、设备成本、交通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费及其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
第七条 付款方式:付款分四期按季度结算。每季的第三个月,甲方收到乙方的监测成果及有效***后,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3个月的费用(共 元)。
乙方帐户:
开户名: 公司
账号: 开户行:
第三章 合作期间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 按照乙方要求,甲方尽力协助乙方开展工作。
2、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分析方法进行检测。
2、保证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进行检测,使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的项目,应向甲方申明并取得甲方同意。
3、就检测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解释;
4、乙方采样人员在现场采样过程中应遵守有关规范,并保证自身及第三人员的交通、采样等安全。乙方自身的人身、财产损失或造成第三方的人身、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乙方应为甲方所提供的技术情报、环境状况资料及非正式出版物等承担保密义务。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监测结果。一旦泄密,则泄密方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监测结果。
第四章 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一条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向珠海市仲裁委仲裁。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