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十问十答
【城乡建设|珠海政策十问十答】
一、房地产中介机构具体是指哪些机构?
答:房地产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开展相关房地产咨询、居间、经纪等业务。
二、为什么房地产中介机构需要到珠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行业协会办理机构备案?
答:根据《关于珠海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珠规建房〔2017〕1号)精神,凡在我市从事房地产经纪的服务机构须在《关于进一步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的通知》(珠规建房〔2016〕50号)规定时间内到市房地产经纪人行业协会(下称协会)进行登记备案,符合要求的,协会给予备案证明,并予公示;未进行备案登记或达不到条件未获得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能在本市范围内开展相关房地产咨询、居间、经纪等业务。
三、在珠海从事房地产经纪的服务机构须要办理备案吗?
答:根据《关于珠海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珠规建房〔2017〕1号)精神,凡在我市从事房地产经纪的服务机构须在《关于进一步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的通知》(珠规建房〔2016〕50号)规定时间内到市房地产经纪人行业协会(下称协会)进行登记备案,符合要求的,协会给予备案证明,并予公示;未进行备案登记或达不到条件未获得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能在本市范围内开展相关房地产咨询、居间、经纪等业务。
四、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要进行备案吗?
答:根据《关于珠海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珠规建房〔2017〕1号)精神。房地产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中介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机构在珠海市范围内开展中介服务的,也应到协会进行备案。
五、以前注册的房地产中介机构需要备案吗?
答:已经注册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及时 前往协会办理备案登记。
六、新注册的中介机构需要什么时候去备案?
答:新注册的中介机构应按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30日内到珠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行业协会办理备案。
七、房地产中介机构变更或终止需要做备案变更吗?
答: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八、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中珠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行业协会主要有哪些工作?
答:1. 负责相关备案资料的印刷、填写、存档等工作;
2. 负责备案企业的资料收件、核准、备案证书的发放工作;
3. 将已经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备案信息向市住规建、工商、发改、登记中心等主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示;
4. 协会负责备案情况的年审工作 ;
5. 将备案的情况向主管部门报备;
6. 建立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诚信管理制度;
7. 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房地产中介相关政策宣传,定期开展经纪人业务培训;
8. 配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机构备案后的网签授权手续。
九、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 1、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核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核原件);
4、公司章程经营范围(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核原件)。
十、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答: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有效期2年,每2年进行一次更换;如果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