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高性能环保涂料及配套精细化工产品21万吨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高性能环保涂料及配套精细化工产品21万吨项目填海工程
项目概要:工程拟建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西滩填海造地区内,其地理坐标为:21°57′N,113°13′E。距珠海市区约60 km。填海造地28.2802 hm2。本项目不占用海岸线。项目投资总额为92152.22万元。
涂料在我国传统称“油漆”,是化工材料中的一类,它能被涂布于物体表面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薄膜从而起到保护、装潢或其他特殊功用。按照现代化工产品分类,涂料属于精细化工产品。木器涂料和建筑涂料分属涂料的两大类,前者目前主要用于家具和木器涂装,后者用于建筑内外墙的涂装。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涂料的迫切需求,提高产业竞争力水平,促进产业的结构优化调整。针对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涂料不断增长的需求,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年产高性能环保涂料及配套精细化工产品21万吨项目拟落户高栏港区西滩石化工业区。
本项目的建设工程需要填海造地形成陆域,陆域形成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对海洋生态和海洋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本项目的填海已经完成,故本报告书主要分析运营期的污染源。本项目运营期的污染源主要包括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其他固体废物,对该海域的海洋水动力环境、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通过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使得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和可接受的程度。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详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详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详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点击***一;
(2)到项目建设地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印刷版;
(3)向联系人咨询:
建设单位:珠海经济特区南水企业集团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6-7718095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020-89024336
查阅期限:2013年4月01日至2013年4月15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本市各机关、团体、个人。
主要事项:详见***二:公众意见调查表。
1、对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给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以下联系人提出意见。
(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年4月01日至2013年4月15日。
***一:年产高性能环保涂料及配套精细化工产品21万吨项目填海工程填海工程简本
***二:年产高性能环保涂料及配套精细化工产品21万吨项目填海工程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2013年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