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置深圳长和大蕴儿童康复门诊部的批复
深南卫计发〔2016〕312号
深圳长和大蕴儿童康复门诊部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设置深圳长和大蕴儿童康复门诊部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和公示后,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置“深圳长和大蕴儿童康复门诊部”,按照下列核定事项进行筹建:
(一)机构名称:深圳长和大蕴儿童康复门诊部(深圳长和大蕴儿童康复门诊部有限公司)
(二)类别:专科门诊部
(三)法定代表人:田坤
(四)主要负责人:尹昉
(五)选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078号永新汇1号楼4层02-03单元
(六)诊疗科目:儿科、儿童保健科、康复医学科
(七)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八)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九)商事主体:深圳长和大蕴儿童康复门诊部有限公司
二、你公司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年内,按医疗美容门诊部设置标准进行筹建,门诊部用房涉及规划、国土、消防、环保等问题时,应取得各专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门诊部筹建完毕后,应向我局申请并办理该门诊部的执业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能完成,我局将撤销该门诊部的设置。
三、门诊部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任何医疗活动。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