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0年12月在深圳市盐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深圳市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总体情况
区政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联动,各部门合力推进整改工作。区审计局落实***督促检查主要责任,制定了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制定有效措施和整改计划,并做好***检查,将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后续审计内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区政府督查室将审计整改难度大、进展缓慢的整改事项列入政府督查范围。区绩效办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区委巡查办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巡查工作的重点事项。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召开党委(组)会、专题业务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逐条研究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主体。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着力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共涉及36个事项,目前已完成整改的有32项,往来款挂账及在建工程未清理、物业底数不清等事项因资料不齐、时间久远等情况,需要一定的整改时间,目前仍处于整改推进过程中。从整改总体情况来看,各被审计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0年12月20日,各相关单位已按规定上缴财政资金1.81亿元,已调账处理资金539.18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231.65万元,追回多付资金940.44万元,补充登记国有资产16.09亿元,其他方式整改资金9,102.49万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9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区财政局建立全区非税收入定期清理机制,发函要求执收单位对欠缴的非税收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9个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8家单位全部完成清理,清理金额合计284.53万元,剩余盐田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12.68万元,目前已通过司法程序追缴被拖欠的商铺水电费及租金;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定的账号,于2020年8月4日已将项目结余资金297.06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
2.关于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引导作用暂未发挥的问题。区国投公司积极推进基金投资企业落户我区相关工作,目前我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返投规模合计5亿元,区财政局正在修订《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督促区国投公司加强对子基金投资及运作的监督,促进我区企业发展壮大。
3.关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调整比例较大的问题。2020年,区财政局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单位不同资金性质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范围的指导,做到本级财政预算与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相衔接。
4.关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区财政局着力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2020年清理核销其他应收款4349万元,其他应付款232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盐田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对“TYT099停车场经费”项目进行撤场审计,2020年未再申请项目经费;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已向相关单位发函要求尽快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停止支付2020年1月1日以后的补偿款。
2.关于个别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盐田生态环保基金会对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已上缴财政131万元,开展碳币推广工作支出234.3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11日资金结余4.9万元。
3.关于合同款项支付仍不规范的问题。海山街道办事处等6个单位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验收条款,在项目结束时根据验收情况支付款项等方式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款项支付。
4.关于“在建工程”和银行账户未完成清理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各单位加快办理政府投资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确保政府资产登记符合制度要求,各单位共补充登记国有资产合计16.09亿元,调账处理3,553.24万元。区水务局等7个单位积极清理应销未销银行账户12个。
(三)重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物业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方面。
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
(1)关于政府物业资产底数不完整的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厘清政府物业产权,将账外资产统一管理,清理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积极推进财务决算审计、财务批复等工作,但由于项目多,时间跨度长,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待完成后再移交区物管中心统一管理。三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信息平台项目已完成前期调研和初步设计。
(2)关于创新型产业用房效益未完全发挥的问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分类处理方案,通过清退、减少租用面积的方式进行整改,其中清退了5家履约情况较差的企业,减少1家企业租用面积,盘活产业用房空间9,720平方米,助力产业兴盐。
(3)关于租用外部物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租用外部物业均须报区物管中心审批同意,各相关责任单位已将租用外部物业情况报区物管中心;针对租用外部物业空置的情况,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区住建局已与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书,将精茂滨海花园15套空置房源全部退回精茂公司,为此节约财政资金3,347万元,对蓝郡公馆90套空置物业进行了重新分配并已完成签约。
(4)关于经营性政府物业绩效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府公共停车场管理,发挥该停车场在中英街关口的公共停车服务功能。东和公园地下停车场入口已竖立公共停车场标识牌,月租金从每月不足0.3万元调增为每月租金2.62万元,每年收益增加约28万元;桥东市政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目前正在办理收回手续。二是区物管中心积极梳理拖欠租金情况,修订完善合同模板相关条款;区体育发展中心积极追缴拖欠租金,已追回4.61万元,其余欠款已通过司法程序追缴。
2.城市环境品质提升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1)关于高套预算价导致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合同价偏高的问题。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与服务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补充协议,由服务企业退回2018-2020年间清扫保洁服务超标费用920.26万元(退款将分摊于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共5个月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等额扣回);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以后在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采购招标时必须提前做好道路测绘和预算工作。
(2)关于服务合同管理较为粗放的问题。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完善了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承包经费按实结算。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服务公司主动申报区、街、社区巡查上报相结合的方式,实时掌握提供服务的范围和服务内容增减等情况。
(3)关于多付服务费用的问题。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和中英街管理局已追回多付的合同款15.08万元。
(4)关于个别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工程设计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等问题。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加强了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及建设过程管理,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方面。
(1)关于国有储备土地监管未到位的问题。区土地整备中心已将3宗城市更新项目贡献地块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拆除了YT-166储备土地地上违法建筑,并追缴了占用之日起至执法清理止地块租金16.3万元。
(2)关于已出让和划拨的国有土地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该问题包括2个方面,一是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与新华联公司已解除《出让合同书》,没收了合同履约保证金1.76亿元并已缴纳至国土基金账户,将继续追缴违约金等1.96亿元。二是4宗土地未及时开工的问题,2宗划拨土地已开工建设,但是2宗出让地块仍未开工建设。
(3)关于第六期保障房回迁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区工务署、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推进盐田区第六期保障房项目,已于2020年9月3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目前已基本完成原住户的选房工作。
(四)重大政策措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捐赠款物未及时分配使用的问题。区慈善会已将结余捐赠资金104.7万元全部调配使用,区社会福利中心将结存物资全部分配完毕。
(2)关于未及时向物业管理企业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区住房建设局已拨付物业服务企业的疫情补贴253.28万元。
(3)关于采购公告未及时发布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在政府采购网站补发了采购公告。
(4)关于捐赠物资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区社会福利中心将所有捐赠协议、检验合格证及***等相关凭证整理完毕,完成了捐赠物资的账务处理工作。
2.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履约保证金占用企业资金的问题。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退还相关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合计342.12万元。
(2)关于工程款审批周期长、预付款未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区工务署积极协调、组织各方梳理、优化流程,审批时长缩短一半,并要求项目实施一定进度后分多次按合适额度扣回预付款。
3.医疗废物处置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生态环境局盐田分局已将医疗污泥、废气纳入监管范围,与区卫生健康局制定了相关检查方案,并开展了首次联合执法行动。
(2)关于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染物的日常管理不足的问题。区人民医院、区妇保院建立了责任管理机制,每月对废物分类、收集等环节进行检查;区人民医院加强医疗废弃物污染物的管理及处置,制定了衣物洗涤考核办法,并联合区妇保院对洗涤服务承接商进行现场生产环节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新签订了两份医疗废物处置合同。
(五)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深圳市盐田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部分物业租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城建集团修订完善了2项内部管理制度,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追回国有收益5.1万元。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城建集团进一步加强支付审批管理,对相关账务进行调账。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的问题。区工务署等4家被审计单位对部分因客观原因导致滞后的项目进行了相应说明,对实际进度滞后的项目,采取了定期召开项目专题会,联合建设主管部门约谈施工单位法人,要求施工单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优化施工工序,倒排工期等方式加快项目建设。
2.关于大梅沙海滨公园整体重建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严格的问题。区工务署已取得项目概算,正加快办理完善项目建设其他各项程序。
3.关于投资控制风险的问题。区工务署已明确EPC合同约定与代建合同不符的,以代建合同为准;对于未及时确认工程量等问题,区工务署已及时完善相关确认手续。
4.关于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区工务署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并逐项整改,如针对下沉式车库占压排污主管道问题,已要求设计启动迁改方案设计评审,并与水务集团密切联系共同推动;针对勘察设计问题,要求项目部增设图纸管理专人负责,设计人员须驻场;针对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问题,在工程例会上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提出严格管控要求,致函代建单位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针对工程档案不规范问题,对部分签审不符的资料已进行整改,完善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等制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此次审计整改工作效果明显,达到了审计目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继续推动个别尚未彻底纠正问题的整改,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健全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
***:《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及整改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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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反映问题及整改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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