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促和谐
创新执行方法 强化执行力度 圆满完成清案任务
香洲区法院从创新执行工作理念入手,始终把争取党委领导、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作为执行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坚强后盾,把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执行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在执行工作中努力做好“刚”“柔”并济的文章,积极探索以和解执行优先、强制执行作保障的模式,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去年年底清理出的1578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截至2009年4月中旬,已经执结1523件,执结率为96.51%,执结标的金额6.85亿元,执行到位金额1.45亿元,较好地完成了清理积案工作任务。
一招激活满盘棋。理念的创新为执行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过去许多难啃的硬骨头案都迎刃而解。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防火科申请执行珠海市拱北昌安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鸿兴鸿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5名被执行人非诉行政执行案,因被执行人未按消防整改要求对所有物业进行整改,存在极大火灾安全隐患,防火科对5名被执行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执行法官本可以强制执行迅速结案,但考虑到5名被执行人均已将所有物业分租出去,停产停业将涉及到近千家商铺,4000余名从业人员的就业谋生,极有可能切断很多小商品经营者唯一的收入来源,执行法官多方奔走联络,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和辖区街道办的协助下,为小业主专门辟出场地供其在指定期限内清理存货,同时也为小业主们再觅工作机会提供了缓冲的时间。在得到妥善的安置以后,小业主们均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春节前夕,5名被执行人经营管理的近千家商铺全部停产停业,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富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执行方法,带来的是一起起案件的圆满解决,带来的是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中心沟办事处申请执行李北根等13人强制搬迁执行案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要求2008年12月底前退还土地及支付欠缴租金,但被执行人无动于衷。执行法官在本案中运用了“刚”“柔”并济的执行艺术。“刚”表现为2009年1月6日香洲区法院组织13名执行干警,在辖区派出所的配合下,强行拆除了被执行人搭建的临时棚屋8间;“柔”表现为执行法官主动提出给被执行人一个月的时间,让其自行处理池塘内的鱼苗,尽量减少其经济损失,现申请执行人已收回被占用的土地,该批案件已基本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