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妇联以及区民政局共同为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揭牌成立
11月13日,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区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妇联以及区民政局共同为罗湖区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揭牌。
保护中心位于罗湖区中医院莲塘院区,集“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于一体,站内可一次性完成对被侵害未成年人的身体检查、侦查询问、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工作,避免当事人在身心受伤的情况下,仍要奔波于医院、派出所、心理咨询室等地,进一步保护被侵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揭牌仪式由罗湖区检察院徐猛检察长主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熊国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耀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于红军,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何勋,区妇联主席黄毓琼,区民政局局长杨文秀,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臣建,区法院副院长许云兴 ,区卫健局副局长黄辉鹏,区中医院院长吴红彦等出席揭牌仪式。
罗湖区参照“遭受性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平台与机制”,结合本区实际,进行了新的探索——将遭受伤害、虐待的非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也纳入了该平台与机制保护范围,切实做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全覆盖,该做法在深圳市乃至广东省尚属首次。7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罗湖区被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机制实施方案》,从制度上搭建起集“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综合立体救助平台。
近年来,检察机关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增长趋势,绝大部分都属于强奸、猥亵、故意伤害等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身体与心理上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针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必要保护的话,极易导致其身心受到二次伤害,从而引发新的问题。基于此,在前期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罗湖区各部门搭建了这个多维度、多角度的保护平台。在这里,相关部门能够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体检查、一次性侦查询问、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工作。
下一步,罗湖区将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区妇联也将继续与各单位沟通联络协作,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守护万千未成年人和家庭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