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罗湖区委办公室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口岸严管区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
(2005年8月8日)
《罗湖口岸“严管区”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罗湖口岸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树立和维护口岸的良好形象,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工作执行力和落实能力,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实现长治久安,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口岸环境。
罗湖口岸“严管区”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罗湖口岸地区综合整治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罗湖口岸地区的管理,实现长治久安,树立良好的口岸形象,为出入境旅客营造安全文明的口岸环境,特制定罗湖口岸“严管区”(以下简称“严管区”,过往发文名称和范围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综合治理的目标责任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口岸无小事的大局意识,坚持执行力第一、认真第一、效率第一和结果第一的原则,积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各种资源,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控制率,建立联勤、联责、联效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各种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口岸地区社会稳定和有序运作,树立口岸新形象,为罗湖口岸出入境旅客提供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严管区”范围
“严管区”主要以罗湖口岸、火车站东西广场为中心,包括春风路以南、南湖路以西、和平路以东区域,包括罗湖桥社区、罗湖村社区、友谊社区和海关社区,“严管区”总面积0.96平方公里。
(三)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使“严管区”管理达至以下目标:1、治安秩序良好,辖区稳定平安;2、交通秩序良好,车流人流畅通;3、市场秩序良好,营商环境和谐;4、口岸环境美好,卫生整洁有序。
(四)责任分工
根据市政府《深圳火车站、罗湖和皇岗口岸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罗湖口岸地区综合治理的工作实际,由罗湖公安分局、区城管办(执法局)、罗湖工商分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罗湖质监分局、罗湖交警大队、口岸交警大队等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行政,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严管区”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持之以恒,实施长效管理,调整充实罗湖口岸“严管区”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彭桂华任组长,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曾节,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朱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雪岭,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罗湖公安分局局长王智敏,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广开,南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朱惠添任副组长。市口岸办、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罗湖公安分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局、区城管办、罗湖工商分局、罗湖交警大队、口岸交警大队、罗湖海关、深圳特检站、深圳火车站、罗湖汽车站、罗湖商业城、华侨旅行社、火车站派出所、罗湖桥社区工作站、罗湖社区工作站、友谊社区工作站、海关社区工作站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由朱惠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南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郑侢、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松光、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陆福田、区城管办副主任黄肃兼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派人组成,具体负责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联勤、联责、联效机制
由于罗湖口岸地区地理位置特殊,治安、城管、交通等秩序问题的形成十分复杂,反复性的特征也十分突出,治理工作的难度相当大;同时,口岸地区多头管理,隶属分散,管理难以形成合力。要彻底解决口岸治安问题,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联勤、联责、联效长效机制,使“严管区”变成综合治理的示范区。
(一)加大治安整治力度
罗湖公安分局要加大对口岸地区的治安管理力度,将口岸地区列为治安重点整治区域,加大一线警力资源的配置,增加口岸派出所巡防力量。着装巡逻与便衣伏击相结合,坚持重兵上路,实行弹性上班,确保见警率、管事率和控制率;组织专门力量重拳打击口岸地区的“两抢”、诈骗、扒窃等深层次、团伙性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对社会面的清理整治,不断净化口岸地区治安环境。
(二)联合整治摩托车和蓝牌车非法营运
1、网络化布警,联合设卡查禁非法营运摩托车和违规蓝牌车。
罗湖公安分局5名民警、5名巡防队员,口岸交警大队10名民警,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2人,联合在沿河路、人民南路设卡查禁进出口岸地区的非法营运摩托车和违规蓝牌车。具体安排如下:
(1)沿河路卡点。由罗湖公安分局口岸派出所2名民警、2名巡防队员,口岸交警大队4名民警在沿河路口双方向设立网格化卡点,每天2班运作,每班每个卡点安排2名警力,主要负责查禁沿河路口进出口岸地区的各类非法摩托车。
(2)人民南路卡点。由罗湖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2名民警、2名巡防队员,口岸交警大队4名民警在人民南路双方向设立网格化卡点,每天2班运作,每班每个卡点安排2名警力,主要负责查禁人民南路口进出口岸地区的各类非法摩托车。
(3)交通楼下巡控点。由罗湖公安分局口岸派出所1名民警、1名巡防队员,口岸交警大队2名民警,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2人,每天2班运作,每班2名警力在交通楼下周边巡控,必要时由区委政法委协调市交通运政监督分局派人联合查控、打击处理在交通楼周边路段违规停放、等客拉客、非法营运的蓝牌车。
以上行动由罗湖公安分局牵头并指挥,所查扣车辆和人员根据违法违章性质,按有关规定归属(或协调)处罚。
2、适时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
罗湖公安分局口岸派出所在口岸地区巡控的力量要配合沿河路、人民南路和交通楼卡点,形成里外合围之势,加强对滞留在口岸地区内的各类非法车辆的日常清理工作,发现一部、查扣一部。同时,口岸地区治安整治指挥小组要结合口岸地区及其周边非法营运摩托车和违规蓝牌车动态,适时牵头组织罗湖公安分局、口岸交警大队、罗湖交警大队,并协调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每个月组织开展2次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采取灵活机动的办法,用足用好法律,打击处理一批长期在口岸地区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违法人员。
(三)联合清理擦皮鞋、拉车门、乞讨、派卡片、乱摆卖等影响口岸形象的行为
1、组建固定的清理专业队伍,全天候组织开展联合清理整治行动。由口岸地区治安整治指挥小组牵头,抽调区城管办(执法局)12人、2辆人货车,罗湖公安分局口岸派出所3名民警、6名巡防队员、1辆人货车,组建一支固定的清理专业队伍(清丐队)。专业队在交通楼7楼设立专门办公室(罗湖公安分局口岸派出所负责协调落实场所),由区城管办(执法局)1名队领导任队长,罗湖公安分局口岸派出所1名民警任副队长,每天分3班运作,全天候组织开展联合清理整治行动,对在口岸地区活动的强行乞讨、擦皮鞋、拉车门、强行拉客、派卡片、招嫖客、乱摆卖等人员发现一个清理一个,全力净化口岸地区社会环境。
清理专业队伍实行人员轮值制度,抽调人员每3个月轮换一次,防止长期作战产生疲劳、厌战情绪。
2、建立救助教育机制,依法依规分类处理。
(1)区城管办(执法局)负责设立专门场所,对清查到的流浪乞讨、擦皮鞋、拉车门、乱摆卖等人员进行12小时的训导、教育。
(2)罗湖公安分局口岸派出所负责对派卡片、强行拉客人员进行12小时的训诫,并建立档案资料,对屡教不改的,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劳动教养处理。
(3)对滞留在口岸地区强行乞讨的乞丐、艾滋病乞丐等特殊人员,由罗湖公安分局口岸派出所负责,区城管办(执法局)、南湖街道办事处协助,予以买火车票送回老家等特殊办法处理。
(4)对在口岸地区流浪或涉嫌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由罗湖公安分局在市救助站设立专门的救助学校,集中进行救助、开展法制教育,并收集线索深挖打击幕后操纵者。建立救助学校的相关经费由区政府统筹安排落实,救助学校的工作人员由罗湖公安分局负责派驻。
(四)联合打击桥头水客带关非法走私活动
从当前调查的情况看,长期在口岸地区以蚂蚁搬家方式带关非法走私的桥头水客有近千人,由于种种原因,海关部门很难打击处理,长期以来形成了口岸地区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对此,一是罗湖公安分局要勇于承担,结合日常巡控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口岸地区水客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实行严格管理;二是罗湖公安分局口岸派出所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口岸地区水客的活动情况进行录像取证,对屡教不改的,以扰乱口岸地区治安秩序的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处理;三是由区委政法委打私办牵头,组织海关、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不定时出击,严厉打击处理一批送货、收货的幕后操纵人员。口岸边检站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并给有关办案人员提供方便。
(五)集中整治罗湖商业城
当前,罗湖商业城中还存在着强行拉客、贩卖假冒商品、无证无照经营等问题,为此,成立罗湖商业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由罗湖工商分局3人、罗湖公安分局2人、区城管办(执法局)2人、罗湖质监分局1人、区文化局1人、卫生局1人、劳动局1人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罗湖工商分局,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罗湖商业城的商品、服务结构再进行深入调研,提出科学的规划和调整建议;二是集中清理、清查超范围经营和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行为;三是严厉查处贩卖假冒商品、盗版音像制品、盗版印刷品等违法行为;四是认真查处非法使用劳工等违法行为。 整治罗湖商业城专项工作小组实行人员轮值制度,抽调人员每3个月轮换一次。
(六)创新执法机制,提高管事率和控制率
1、罗湖公安分局口岸派出所对罗湖商业城一楼汽车站、火车站连廊、地下交通层、和平路与建设路之间的通道等管辖结合部,要延伸管辖范围,严格执法,主动实施有效的治安管理,确保口岸地区治安管理不留死角。
2、提高管事率和控制率。发挥一警多用,一警多能。对“严管区”的违法违规行为,所有值勤、执法人员均有责任进行管理和制止,涉及到处罚问题,移交相关单位。“严管区”范围的口岸派出所与南湖派出所结合部,加强合作,防止出现管理盲区。
四、检查监督机制
由区委政法委牵头,会同区监察局、罗湖公安分局、区城管办(执法局)、罗湖工商分局组成区监督检查组,不定时、不定期对“严管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运作情况、进展和成效进行检查,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专门巡查小组,由南湖街道办事处1名领导任组长,人员由南湖街道办事处5人组成,对口岸地区的治安、城管、交通等存在问题和整治的情况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督办和通报。
区委政法委聘请36名港澳政协委员为特邀监督员,及时收集对口岸管理工作的意见,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区里在南湖街道办事处设立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接受市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并及时向有关责任单位反馈。
五、绩效问责机制
(一)各成员单位要把罗湖口岸地区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共同责任,齐抓共管,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穷尽法律,想尽办法,对“严管区”的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从严处理。
(二)在明确分工和职能的基础上,层层建立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把手为相应职能部门第一责任人,对所承担的责任负第一责任。
(三)对各成员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的工作数量、质量以及效能作出科学客观的考核。对在工作中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提出合理化建议,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对执行不力、工作拖拉、效率不高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批评或处罚,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人、考评细化、奖罚分明。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由领导小组将考核情况定期公布并通报其主管单位。
(四)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功能组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一周的工作情况,以便加强联系,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治安综合治理指挥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以上治安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落实重大管理措施,解决管理上重要问题。
(五)继续办好《罗湖口岸“严管区”简报》,一般每月一期或根据实际情况编发简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别发送各成员单位并报送市、区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