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2021—2023年福田区残疾人心理援助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做好福田区残疾人心理援助服务,区残联拟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2023年残疾人心理援助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残疾人心理援助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900,000元(2年),项目合同每年签订一次,预算按450,000元/年计算。
3.服务期限2021年 8 月 1 日至2023年 7 月31日止
4.服务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需求
残疾人心理援助服务项目每年度服务指标:
三、参选单位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征选截止时间前,参选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本项目为推进我区残疾人就业创业所设,参选单位要求具备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及资质,对安排我区户籍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可优先考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中选单位的利润等一切费用。由响应人根据采购需求所提供的服务要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限额;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采购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响应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4.响应人应提前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竞选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五、报价需提供材料、截止时间、方式
1、需提供材料: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计划书(含报价)。
2、截止时间:2021年7月21日18:00,逾期未报价视为放弃。
3、报价方式:可通过现场递交、电子邮件等方式报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朱***
电话:0755-82887238,82500438
邮箱:zhuying@szft.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七路福康之家六楼615
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