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香蜜湖街道督查办公室的通知
福香办〔2013〕13号
关于成立香蜜湖街道督查办公室的通知
各社区工作站、机关各部门:
为强化对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办事处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不断提升执行力和落实力,推动作风转变,确保政令畅通,全面、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打造居民群众满意的街道办事处。经研究决定,成立香蜜湖街道督查办公室(简称督查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主 任:朱宝珑(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副主任:谢 红(党工委委员、妇联主席)
成 员:于会泳(办公室主任)
刘林峰(纪工委副书记)
练丽娟(妇联副主席)
郭绪娟(城市管理中心)
叶 丹(公共安全中心)
杨志梅(社区建设中心)
张 胜(社区服务中心)
刘克宁(办公室)
督查办具体办事机构设在监察室,由刘林峰同志负责组织督查事项的具体落实。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对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上级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上级业务部门转办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负责对街道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街道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进行查办落实;
4、负责对街道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5、负责街道政风行风日常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协助党工委抓好勤政廉政建设;
6、负责对重点工作、突发事件和急情要事的处置情况进行督办,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7、负责制发《督查工作》,对督查、督办事项进行通知,对督查结果进行及时通报;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督查 办公室△ 通知
抄送:街道副处以上领导
香蜜湖街道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