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21〕11号)要求,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对深圳市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深圳市福田区信访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较规范,会计信息质量较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部分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未摊销,个别摊销期限设置不合理。
(二)个别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处理。
(三)个别会计账务处理不准确。
(四)部分单位未进行固定资产定期盘点清查。
(五)部分自行采购项目未按要求公示,个别项目未进行履约验收。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我局已对相关单位下达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务。
特此公告。
福田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