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积极做好疫情防治经费保障工作
为迅速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福田区财政局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疫就是打仗”的理念,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落实疫情防治财政保障工作。(一)主动作为,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福田区财政局于1月23日制定了《福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财政保障工作的通知》(福财〔2020〕8号),启动应急资金拨付机制及应急事项政府采购简化程序。春节期间各预算单位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可优先从年度部门预算中调剂列支,并于资金拨付后15个工作日内按《福田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报财政部门备案或审批;对因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无论金额大小均由预算单位自行采购,需要即时确定供应商的,可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并做好决策记录和信息公开;同时加强技术支撑,展现财政干部的使命担当,发扬舍小家为大家的奉献精神,全力以赴加强各项保障工作。(二)迅速行动,于全市率先出台经费补偿政策。近期,福田区征用了部分酒店(宾馆)作为隔离点,对湖北疫区来深人员及病毒疑似携带人员进行集中隔离,严防病例输入和传播。根据我国现行《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我局于1月28日紧急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临时征用酒店宾馆作为隔离点及租用交通工具有关经费补偿政策的指导性意见》(福财〔2020〕9号),对政府临时征用隔离点的住宿费、伙食费、消杀费等以及租用交通工具作出适当补偿;同时要求各单位履行预算主体责任人,确保专款专用、据实列支。(三)做好技术支持,切实保障预算经费。疫情期间,福田区财政局安排相关资金科室加强应急值守,已结合单位实际将区卫生健康部门预留的公共卫生与应急处理经费调剂并下达至区疾控中心,主要用于设备和防控物资购置、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医疗救治经费等方面。同时,区财政每天统计相关部门疫情防控经费投入与支出,切实做好预算保障,确保疫情防控经费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