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已进入出租屋集中整治阶段
清拆出租屋“房中房”、清除出租屋安全隐患、查处出租屋无照经营、严打出租屋内违法犯罪,日前,全区已经进入出租屋集中整治阶段,围绕出租屋存在的安全、消防、治安三方面重点问题开展综合整治。
清拆出租屋乱搭建、房中房。对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阁楼、棚盖或者在天台上乱搭建,及将出租单位分割搭建成若干小间的“房中房”,坚决予以拆除,恢复原貌。对出租屋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一律按照超出1人罚款500元的标准处罚,并监督整改,降低租住人员居住密度。
清除出租屋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利用出租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行为,重点查处出租屋内的废品收购点,全面整治生产、仓储和员工集体宿舍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对使用直排式热水器、非法瓶装气、私接电线等存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的出租屋,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严厉追究出租屋业主和管理人责任。
查处出租屋无照经营。查处出租屋内的无照经营活动,重点清理“六小场所”(小歌舞厅、小旅馆、小影吧、小游戏厅、小门店、小作坊),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开设绿色通道,及时办证,纳入管理;不符合办证条件、存在治安、安全隐患的,依法查处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罚款;对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此外,严打出租屋内违法犯罪。不少出租屋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全区要求全面采集租住人员信息,加大对重点人群的管控力度,压缩无正当职业人员的滞留空间,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截至9月30日,全区将完成出租屋集中整治阶段。(来源: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