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养老保健金发放操作指引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2012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福田区,且年龄70周岁以上(1943年1月1日前出生)的老人,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可向户籍工作站提出申请领取1200元养老保健金。
(1)持有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的福田户籍老人;
(2)虽不持有深圳市社会保障卡,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户籍迁入福田区5年以上的老人。
二、申请材料及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符合第一条的老人需提供)、本人近照(大1寸)1张和银行开户存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赡养人代办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填写《养老保健金申请表》。
(二)社区工作站将申请表和申报人材料及《养老保健金申领登记表》(要求盖章,并发电子版)报送街道办事处审核。
(三)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将申请表、汇总的登记表及电子版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汇总后报财政局;财政局按照人数拨款给街道。街道办事处拨入发放对象的账户。
三、集中受理时间:各街道于5月20日起至6月10日集中受理,尽量在7月1日前发放到位。(其余时间均可受理)
四、其他事项: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老人,需提交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并附近照。
福田区民政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