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殡葬管理所关于车辆租赁服务采购的公告(第二次)
深圳市殡葬管理所拟通过公开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提供相关殡葬活动等用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深圳市殡葬管理所车辆租赁服务,主要包括骨灰海葬活动群众接送等用车需求。使用的车型主要包括:中巴、大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经营范围内含车辆租赁,并运行3年以上,须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车辆使用性质须为营运车辆,车龄均要求5年以内。
3.为本项目服务的司机均为投标方正式员工,并承诺随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等有效证明文件供招标方查验。
4.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近两年内在招标过程中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单位(相同法人或相同控股股东)参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付款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从按次、按时间、按里程三种结算方式中任选一种。采购方不承担因用车需求变动带来的任何损失。
五、投标文件
开标当天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5份,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否则无效: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6.服务方案;
7.书面承诺书(就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书)。
采购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六、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七、评选方式
票决法。
八、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址
1.报名:携带相关资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复印件或许可经营信息查询单、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布吉段)3031号深圳市殡葬管理所临时办公楼205室于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6:00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26日下午16:00。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9年7月29日上午10:00-10:30,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布吉段)3031号深圳市殡葬管理所临时办公楼209室。
3.开标时间:2019年7月29日上午10:30,开标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布吉段)3031号深圳市殡葬管理所临时办公楼209室。
4.联系人:彭先生,电话:89575408。
深圳市殡葬管理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