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保留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紫荆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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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珠人社函〔2012〕313号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紫荆社区卫生服务站:
你单位由于原址商铺合同期满无法续约而变更经营地址,由“珠海市香洲区运通路29号”变更为“珠海市香洲区运通路26号”,执业后向我局提出继续保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申请。根据《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珠人社〔2011〕1***号)第九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你站进行了现场评估及资料审核。经核查,同意保留你单位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二O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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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3:51:3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