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关于印发珠海市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珠府〔2004〕95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珠府〔2004〕95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九月九日

珠海市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土地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保障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集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基础设施是指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含城市快速路)、航道、港口、机场、铁路、城际轨道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西部地区是指珠海市磨刀门水道以西的地区,包括珠海市金湾区和斗门区两个行政区域。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是指西部地区经依法批准后进行征用的土地。
    统征土地、历史存量用地和旧村改造用地的征用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珠海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统一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国土部门)代表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全市的征地动员、土地丈量、补偿安置等工作,并及时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组织供地方案的实施。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区、镇人民政府应协助、配合国土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土地征用工作。
    第二章  征地补偿
    第六条  珠海市西部地区凡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土地补偿费
    1.水田类,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的耕地,用于种植水稻、甘蔗或改种蔬菜、果树、花卉、药材、苗圃及其它经济农作物和在原有的水田上人工开挖改为规格的水产养殖塘用于养殖各种鱼类、虾类、蟹类及其它水产品的土地。水田类每亩土地补偿费8200元。
    2.旱地类,指无灌溉设施的耕地,主要靠天然降水用于种植甘蔗、蔬菜、果树、苗圃、花卉、苗木、药材及其它经济农作物或人工开挖的用于养殖各类水产品的土地。旱地类每亩土地补偿费5000元。
    3.围垦滩涂地,滩涂地属国家所有,原则上不予补偿;但对原经市、区政府批准已施工或投产的,可适当补偿用于堤围建设或围内整治而实际投入的围垦费(工程费用成本):(1)属历史成围,并已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或经有关部门验收确认为耕地,且已实际种植经济农作物的土地,其围垦费按水田类标准给予补偿,开发费和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执行珠府〔2002〕1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2)已成围并已整治为规格的养殖塘,用于养殖各种鱼类、虾类、蟹类及其它水产品的土地,每亩补偿围垦费4000元;开发费和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执行珠府〔2002〕1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3)已成围但未整治为规格的养殖塘的土地,每亩补偿围垦费4000元,但不予补偿开发费。(4)未经批准擅自非法围垦滩涂的,一律不作任何补偿。
    4.山地,指属农民集体所有的山地,包括林(带)地和在山地上种植果树、苗圃、药材及其它经济农作物的土地,每亩补偿土地补偿费2500元,属国有山地不予补偿土地补偿费。
    5.农业配套设施用地,包括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晒谷场等用地,按征用其相邻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二)安置补助费
    征用宅基地和未计征农业税的土地,不付给安置补助费;在取消农业税之前,被征用的集体土地原有负担农业税的,按以下标准补偿安置补助费。被征用土地是否交纳过农业税,由被征地单位负责举证。
    1.征用水田类,每亩补偿安置补助费5400元。
    2.征用旱地类,每亩补偿安置补助费2500元。
    3.其它地类不计补安置补助费。
    第七条  被征用的集体土地原有负担农业税的,应按规定予以减免。
    第三章  征地程序
    第八条  征用土地经批准后,国土部门依据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为十五日。公告内容包括征用土地位置、范围、面积、时间、原因、依据和补偿安置问题协商的联系方法以及对被征地单位的要求等事项。
    第九条  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对征地范围进行勘测定界;国土部门应当对征地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现场实时录像并建档备案。
    第十条  征地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就被征用的土地作出以下行为:
    (一)处分土地或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
    (二)从事以增加补偿金额或提高补偿安置标准的种植、养殖等为目的的活动。
    (三)以有关的土地权益或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进行转让、抵押。
    (四)设立或变更租赁关系。
    第十一条  征地公告期满后,被征地单位应当与国土部门按规定标准签订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协议书。
    第十二条  对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区、镇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但补偿、安置标准的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三条  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并且在征地公告发布后不能按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由国土部门作出证据保全后,申请公证机关将征地补偿费予以提存处理。
    第十四条  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的,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收益、分配和使用的管理,依法由市、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国土部门予以配合协助。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坚持无理要求、弄虚作假、煽动群众闹事阻挠土地征用和工程施工建设;威胁、恐吓、辱骂、殴打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或其委托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或其委托的工作人员在征地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市行政监察部门或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测绘、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按原协议执行。
    第二十一条  珠海市西部地区经依法批准后征用其它项目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可参照本办法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珠海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5月9日市政府公布的《珠海市西部地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暂行办法》(珠府〔1992〕20号)以及本级政府公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联合推动组促成我州一批重大事项圆满解决
  2. 那一抹逆行警察蓝
  3. 驻马店市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工作综述
  4. 南岔林业局举行2010年木材销售第一次竞价会
  5. 朝阳花园社区九九重阳节浓浓敬老情
  6. 昌都市政府与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进行产业扶贫贷款对接
  7. 宜昌市首批生态环保教育实践基地授牌
  8. 天宁经济开发区拜访隆链智能科技
  9. 刘军甫到驿城区蚁蜂镇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10. 市民政局开展文艺拥军活动
  11.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12. 江苏远方动力科技顺安有限公司分公司开展应急救护综合演练
  13. 刘洪福调研深度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
  14. 学习宣传民法典我为全域美丽献一计
  15.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
  16. 上甘岭中学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7. 第十届中国黑龙江(伊春)国际森林生态旅游节嘉宾到嘉荫县
  18. 国道107线驻马店境改扩建项目开工仪式举行
  19. 中共嘉荫县委召开十二届46次常委会议
  20. 农业农村局 新北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
  21. 市政协三届五十二次主席会议召开刘军甫主持
  22. 经发局 南京银行新北支行进驻常州高铁新城
  23. 宜昌市2018年厕所革命验收工作全面启动结果作为兑现奖补资金的依据
  24. 应急管理局 区安全生产第五督导巡查组督导三井街道2021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25. 黔西南州4000套消防台历开展安全宣传
  26. 我州上半年新农合受益农民达182万人次
  27. 市民政局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28. 北港街道行政审批局开展医保业务练兵大比武
  29. 新青区开展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
  30. 开路历史跨越党领航——宜昌70年发展启示录之一
  31. 市学习考察组到金山屯区考察棚户区改造情况
  32. 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
  33. 铁力市召开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工作会议
  34. 响应公筷公勺倡议带你看清幽门螺杆菌科普知识讲座开讲
  35. 市消防支队队长李传军到红星区指导消防工作
  36. 青北积极开展新一期优秀楼道评比
  37. 驻马店市2016年全国科普活动周圆满落幕
  38. 南岔质监分局完善食品企业档案确保食品安全监管
  39. 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促进中心城区住房消费
  40. 朝阳花园社区开展文明楼道和美家园主题活动居民动员会
  41. 黄柏河生态治理再登新闻联播头条
  42. 富强新村社区举办八礼四仪讲座
  43. 友好区开展网吧市场整治活动
  44. 全州教育局长暨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召开
  45. 17月份市审计局审计查处违规资金4158万元
  46. 县委书记重视档案工作
  47. 友好区各学校开展争当文明小市民、争做环保小卫士
  48. 天宁区领导拜访欧姆龙(中国)有限公司
  49. 张家胜构建横到边纵到底责任体系力保食药安全
  50. 第九届民运会我州筹备工作进入尾声
  51. 第二十一届中国农洽会大会布展工作全面启动
  52. 百团颂百年永远跟党走
  53. 李宝清在市委办公室系统宣讲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54. 雕庄街道积极组织安全生产两员培训报名工作
  55. 州工信委召开全州工业发展座谈会
  56. 议起助力乡村振兴
  57. 驻马店—长三角地区优势产业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在昆山举行
  58. 2十34关键时候锁疫加速度
  59. 嘉荫县举行赞美龙乡放歌江城文艺汇演
  60. 铁力市经济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到四比四做四
  61. 市政协召开对口解决扶贫村问题座谈会
  62. 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
  63. 宜昌五家茶企上榜中国百强
  64. 黔西南州1—8月工业经济运行情况通报
  65. 友好区开展网吧市场整治活动
  66. 中村村开展文明社区天天乐群众文艺演出活动
  67. 614世界献血者日——献血让世界继续跳动致敬平凡和伟大
  68. 州经贸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调研课题与动员大会事宜
  69. 市总工会做实做细扶贫工作
  70. 为创新型西藏建设提供不竭动力——访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王平
  71. 周霁与海关总署调研组座谈
  72. 今年驻马店市55812人参加高考
  73. 市城乡规划局服务重点项目及产业集聚区建设
  74. 绿书签活动进社区倡导孩子读好书
  75. 市委出台19条举措加强机关党建
  76.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77. 省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名单公布宜昌市21家企业入围其中
  78. 青竹参观绿地社区综合减灾工作
  79. 市工商局为天中经济发展添活力
  80. 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禁捕后首次放流
  81. 两节将至湖北省纪委再发十个严禁
  82. 我市收看全省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
  83. 全力以赴战疫情勇于担当保畅通
  84. 小小幼子心满满爱国情
  85. 全市非法集资陈案处置目标进展情况汇报会召开
  86. 清潭五社区圆满完成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87. 欢乐重阳乐活公益
  88. 西藏昌都国税局执行税控系统降价新政不打折扣
  89. 省政协副主席张震宇深入平舆县慰问群众
  90. 我市射击项目被命名为河南省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91. 新青区区长深入林场所视察森防、城防和林区三乱治理工
  92. 市委政法委机关开展主题教育学习交流研讨会
  93. 宜昌幸福驿站让老人心有所托家门口乐享优质便利服务
  94. 暑期公益课堂开班啦
  95.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入新青区对食品质量及特种设备进行安全
  96. 三河口社区开展捂好钱袋快乐旅途安全知识讲座活动
  97. 红星区区长郑宪忠深入到区热力公司检查指导工作
  98. 市场监管局 薛家分局迅速开展315品牌汽车监督检查行动
  99. 宜昌市小微企业认定实现秒批
  100. 杜丹到者相镇党建扶贫联系点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