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房地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经纪、估价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安排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进一步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防范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根据《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2017]23号)及《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深安办[2017]224号)要求,拟于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对全市房地产开发、经纪、估价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0日前)。
各房地产开发、经纪、估价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自辨自控和隐患自查自改。
(二)检查整治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
按照国家、省和市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检查督查、集中治理隐患问题。
二、相关要求
(一)各房地产开发、经纪、估价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情况表》(见***)进行自查自改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各房地产开发、经纪、估价企业填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情况表》并加盖公章,于8月10日前报送市规划国土委(由市房地产业协会、市中介协会、市不动产估价协会代收集)。
(三)市规划国土委将对各房地产开发、经纪、估价企业自查自改及建立工作台账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并建立工作台账的房地产开发、经纪、估价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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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房地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副本
2、《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情况表》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
2017年8月1日
市规划国土委联系人:李淼焱;电话:83949675;
市房地产业协会联系人:陈俊斌;电话:83698804;
市中介协会联系人:王涛;电话:83545354-605;
市不动产估价协会联系人:肖云;电话:8378566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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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房地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副本.docx
副本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