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湾跨海通道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受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的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担了深圳市妈湾跨海通道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本次环评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工程名称:妈湾跨海通道工程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建设地点:妈湾跨海通道(月亮湾大道-沿江高速)工程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及宝安区大铲湾港区
项目建设期:40个月
工程规模:深圳市妈湾跨海通道工程路线起于南山妈湾港区的妈湾大道与月亮湾大道交叉处,与现状妈湾大道-月亮湾大道立交相接,向北采用地面方式通过怡海大道后,主线向下,以隧道方式通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后继续采用隧道方式穿越前海湾至宝安区大铲湾港区,道路在新安六路北侧及金湾大道西乡路口南侧出地面,分别于与现状大铲湾收费站出入口衔接、金湾大道衔接。项目沿线先后与月亮湾大道、怡海大道(现状临海路)、规划梦海大道、振海路、规划听海大道(现状航海路)、规划临海大道(现状听海路)、新安六路、金湾大道等道路相交,路线全长约8.06km。其中前海段2.5km,海域段1.1km,大铲湾段4.46km。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调查项目区域环境现状。查清项目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敏感点的情况。
2、对工程进行污染源强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并提出环保措施。
3、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发放调查问卷、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当地环境状况的意见。
2、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交通枢纽四楼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755-82787102
传真:0755-82787153 E-mail:jtzx12328@jtys.sz.gov.cn
2、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84458261
传真:020-84458261 E-mail:jtzx12328@jtys.sz.gov.cn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