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街创强路西延线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永宁街创强路西延线建设工程设计。
1.1.2 工程位置:增城区永宁街。
1.1.3 设计范围:项目起点位于新新公路交叉口,终点为跨永和河后顺接在建创强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长度为594.490米(含上跨永和河桥梁长度7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3.5m,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为 60km/h。跨永和河桥梁分为南北两幅,每幅宽度15.5米,采用 2×35米跨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道工程(含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管沟等)、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电力管沟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增发改投批〔2021〕14号。
1.1.6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争取黄埔区资金,现暂由永宁街自筹资金垫付。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8219.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04.76万元 。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各项目需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且不低于相关规范作出的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工程变更。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
1.2.4 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建立诚信档案,及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申请人委派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1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2月6日00时00分至2021年
3月8日10时00分。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1年2月6日00时00分至2021年3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8日9时30分至2021年3月8日10 时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1年3月8日10 时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
1.3.4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资料如下: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5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09.19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机构的审核意见为准。本次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当无效标处理。
工程设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评审机构或招标人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投标人在附录5中对应的工程设计费报价(下浮前)不得超过此限额。
1.4.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且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不含招标人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时间),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像)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
1.6.5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6.6有关招投标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6.7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电话:020-32982283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荔香路31号
1.6.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6.9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荔香路31号
1.7.3 联系人:袁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2982283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
1.8.3 联系人:陆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27566
1.8.5 传真号码:020-82627566
1.8.6 电子邮箱:/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22131
1.9.4 传真号码:020-8262213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2821156
1.10.4 传真号码:020-32821156
1.10.5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