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参保补贴上调至20%明年1月1日起执行我市近9万人受惠
本报讯 记者郭秀玉报道: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座谈会昨天上午在我市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从明年1月1日开始,我市区(镇)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费补贴比例从原来的15%提高到20%,增加部分由政府从土地转让收入中直接进行补贴。
据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于2005年9月出台了《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过渡办法》,同年11月起在全市19个村、股份公司试点,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在制度上实现了社会保险的城乡全覆盖。《办法》规定凡珠海户籍的农民或被征地农民,年满16周岁以上就可以参加农保。个人缴费额度视个人经济状况以40元、60元、80元、100元、120元不等,政府和经济组织按个人缴费的15%给与补贴,在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政府根据个人缴费金额发放养老金。在老年津贴发放方面,规定2005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农民不参加农保,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津贴。
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农保参保人数达89345人,覆盖率达63.18%,享受政府老年津贴人数达28741人。
劳动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赵殿国、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郑朝阳、副市长金展扬,以及来自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来源:珠海特区报